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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规范药房”长效管理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8.17
     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是摆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有效地保证了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

    怎样才能把短期的创建活动变为长期的规范管理。笔者认为,要不断创新思路,建立“规范药房”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浅层次的创建命名管理向深层次的分级量化达标管理延伸,从创建城镇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向创建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延伸。一是建立“规范药房”等级机制,配合医疗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对信誉好的医疗机构药房降低日常监管频率。二是把“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向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建立村级“合格药房”,并实施分级量化管理。

    其次,要从静态固定管理向动态目标管理转变,实行“规范药房”等级动态管理。对管理不善的“规范药房”予以降级,对管理滑坡、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单位撤销其“规范药房”称号并进行书面通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上台阶、上档次。

    再次,要探索群众参与评价机制。在规范药房评审标准中,应增设群众参与评价的条目,让群众评出心目中的“规范药房”;向社会公告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名单,将“规范药房”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最后,要对医疗机构涉药人员开展药学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药品从业能力和药品管理水平。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食品药品监管局 张顺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