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营销.药店
编号:11280948
不出动提供、用收据代替、自制凭证……武汉药店身陷“问题发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8.21
     近日,武汉市国税局突击启动10年来最大的假发票专项检查行动,480余名国税检查人员与该市公安局经侦处四队民警联手组成98个分队,赴655家商户及药店检查,共查出“问题”发票67802份,收缴自制凭证56852份,假发票277份。

    经查,被检查的500多家药店90%以上都不主动开发票,有的以电脑小票、收据等滥竽充数,其中不乏知名药店。此外,一些中小型商场、连锁店等也不开发票或开“鸳鸯”票。武汉国税当场发出21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表示将按程序严肃处理。该局总经济师刘人英表示:假发票整治绝非一朝一夕的事,该局还将展开不定期检查,打击违规行为。当地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市民纷纷质疑,药店的“问题发票”为何如此严重。

    从突查情况看,一些知名药店名列其中。在二七路欣瑞长生大药行,收款员只打了电脑小票;在航空路湖北省医药新药特药商店,店员对顾客说,要发票,得拿着电脑小票去换票;在武昌彭刘杨路银源保健品商店,店员以“门店刚开张,还没来得及办税务登记”为由,说只能开收据,“发票得过两天来拿”;在江大路智仁大药店,女营业员只提供手写的收据,对索要发票的顾客直接称“没有”;查处违规行为时,茗参大药房第82分店营业人员竟对执法人员恶语相向。

    此外,消费者耳熟能详的春天、中联、九州通、同济堂等连锁药店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主动提供发票或收据代发票、自制凭证、使用其他企业发票等违规行为。违规现象之普遍,令检查人员都感到吃惊。

    那么消费者在药店购物时应注意什么“凭违规票据,市民若买到假药,根本无处维权!”武汉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洋快餐店的“苏丹红”事件,消费者难讨说法,重要原因之一是经营者所开具的是销售小票,而不是正规发票,缺乏法律效用。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要养成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的习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上,索要发票是每个顾客的正当权利。

    武汉市国税局重申,经营者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正规发薄J褂檬湛罨?br>药品的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卷筒打印发票。今后,国税部门将停止或限量向上述药店供应手工发票。同时,国税部门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药店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督促大型药品连锁店,建立内部发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为。如有市民举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国税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据悉,武汉市国税局已找168家药店负责人或当事人“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屡查屡犯、多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将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王予 金计, http://www.100md.com(王予;金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