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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应强化法制监督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2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8.22
     如何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强化执法监督。笔者就加强基层法制监督工作谈几点看法。

    要充分认识到法制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强化法制审查。法制审查是行政执法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ǖ闹匾胧┲弧S捎谑称芬┢芳喙芟低吵闪⑹奔洳怀ぁ⑷耸稚伲喙?br>任务重,法制审查工作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对比较薄弱,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基本是在办公室设置“法制监督岗”,法制审查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或是分管稽查领导兼任,因此,法制审查难免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挥作用。为切实做好法制审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应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法制审查工作地位,不可认为法制审查工作是摆设或是一种形式,也不要认为法制审查工作是对稽查人员办案的一种挑剔行为。

    落实机构,明确人员。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药品执法案件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督,预防错案发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法制审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把握立案审查关和处理决定审查关,从程序上、实体上进行全面审查。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4年底设置了法制监督岗,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精通法律的同志负责立案案件的法制审查工作,对案件予以严格审查,有效地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到目前为止,该局对所立案的150余起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法制审查,对程序、事实、适用法律、证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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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机制,推进法制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法制审查的规章制度,使法制审查工作有章可循。要根据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结合实际、监督规范的原则,制订《法制审查办法》或《法制审查实施细则》。如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稽查工作制度》中把法制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明确法制审查工作制度,所有立案案件均经法制审查人员认真审查后,分管领导方予以审批,办案人员才能制作处罚决定书。在审查中要体现“严”字,不放过每一个瑕疵。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重大疑难案件,法制审查人员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和合议,深入掌握案情,为审查工作奠定基础。

    全面进行审查。法制审查应全面深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违法的主体即当事人情况,特别要注意“托管”、“租赁”、“代理”等几种特殊情况的当事人认定。事实和证据,事实是否准确完整;描述是否全面;对有关数据的计算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合法有效,证据和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不相矛盾;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处罚种类、幅度是否合法合理;自由裁量是否轻重适当;程序有无违法,特别要注意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等程序是否依法进行。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执法文书的表述是否准确,有无概念不清或者其他容易引起误解和争议的地方。尤其是在制作决定书时,事实描述一定要准确,数据大小写要一致,杜绝错字别字。

    此外,还要注意审查是否超过追责时效、有无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情况、利害关系人是否回避等。总之,要做到全面审查,必须从内容到实质进行深入审查,才能真正做到强化法制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安徽省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余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