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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用药也有“大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3日 武汉晚报
     非处方药有“安全、有效、稳定、方便”的特点。但药物本身具有双重性,用药也有“大

    限”之日,若疗效不明显,应停药或换药。

    感冒、咳嗽用药、抗酸药7日为限

    感冒治疗宗旨在解除鼻粘膜充血,缓解因鼻腔中毛细血管的肿胀而鼻塞感,减少鼻分泌物,防止继发感染。感冒药多采用复方制剂。感冒通常为良性和自限性,病程多在1周左右,在连续服用7日后症状仍未缓解或消失者,应去医院向医生咨询。

    咳嗽是一种保护性呼吸道反向,只有当痰液不多而频繁发作的刺激性干咳为防止剧咳导致合并症时,才能短时间使用镇咳药,对持续7日以上的咳嗽,并伴有反复或伴有发热、皮疹、哮喘的持续性咳嗽,应及时去医院明确诊断。

    胃酸过多的病人,服用抗酸药服用以“七日之限”为宜。

    解热镇痛药、平喘药3日为限

    发热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当体温升高时,人体内的抗体的产生会增多,这有利于炎症的修复。所以,高热38.8℃以下一般不主张用退热药。一般情况下,此类药物用于解热服用3天,用于止痛服用5天,如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及时去医院,不得长期服用。

    平喘药能通过不同作用机制使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和扩张,缓解气急、呼吸困难的症状。口服一般仅用于预防及轻微哮喘的治疗。作为非处方药,平喘药不推荐儿童使用,成人只可使用3日,对于哮喘持续状态的病人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文/市八医院曹霞,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