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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产业”成长史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1期(总第2356期 2006.09.01)
     上世纪80年代,中国美容业悄然起步,一些医院的五官科、皮肤科等医师转行到这一新兴领域。因其技术含量较低,当时整形美容并未得到医院的重视。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整形技术的不断改进,新仪器、新材料的投入使用,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大型医院开始意识到这一“美丽产业”的“美丽”前景,于是开始扶持、发展美容整形。为了淡化消费者心中来医院就是要“动刀子”的观念,一些医院还专门成立了整形美容中心,并将其作为重要科室。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医疗美容逐渐深入人心。当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不再满足于使用化妆品、上美容院做皮肤护理等传统生活美容方式时,利用高新技术解决“面子”问题由此成为必然。于是,部分实力雄厚的美容整形外科从医院中独立出来,成立了专业的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此时,国外医疗机构也开始进驻中国。由于缺乏对我国医疗美容市场的了解,这些外来者选择与国内大型医院进行合作,中外合作的整形医院由此诞生。

    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加、中国加入WTO,国内整形外科学界接触到了全球最好的整形设备和材料,并不断更新技术和设备,使开展的各种项目与世界潮流同步。

    的确,医疗美容技术的发展使很多人提高了生活质量。然而,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一些外行人介入专业医疗美容的现象越来越多,加上无序竞争,造成了这个市场的混乱;同时,受不良商业炒作的影响,部分人缺乏对医疗美容基本知识的了解,对其寄予了过高的期望,从而盲目整形,以致出现了无可挽回的结果。于是,美容业的信誉大打折扣从此开始。

    或许,这个苦果从上世纪80年代有理发店做双眼皮手术开始就种下了。与国外美容机构多由医疗机构转化而来不同,中国美容业从理发业中起步,归口商业部门管理。此后,由于本身所具有有别于生活美容的创伤性和侵入性,医疗美容从美容业中独立出来,归口卫生部门管理。因此,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在技术标准和管理上有了迥然不同的规范和要求:生活美容服务行业由我国内贸部门按《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等进行监督管理;而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则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医疗行业,必须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业,并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否则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然而一些美容机构故意打“擦边球”,混淆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界限,以致出现监管空白地带。

    业内人士认为,美容行业要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应对美容行业管理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加快美容行业标准化建设。在现行体制下,可尝试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办法,加强对美容机构合法经营的宣传力度。(戴丹)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3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