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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限价谁获利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2期(总第2357期 2006.09.04)
     7月29日,笔者从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获悉,原定今年出台的医疗限价政策将延期公布。

    最初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从出厂到最终销售给患者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40%,但医疗器械企业认为,发改委不仅挤掉了流通领域中的灰色部分,也挤掉了企业合理的利润。这显然只是一个借口,最关键的是,这一“限价令”会改变医疗器械市场现有的利益生态,剥夺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在医疗器械这个行业,卖一台大型进口医疗设备赚个上百万绝不是什么新鲜事,一般经销商和厂家签订合作协议时,会留高达60%~80%的毛利。

    说到医疗器械“虚高”,就会想到生产商、经销商、医院、医生这个利益链条。通过“限价令”来“强制降价”,向来是最直截了当、最省事也最看得见成效的办法。但是,结果又怎么样呢,“国家17次降价指令,药价越降越高”。要是哪一天,国家的限价政策“千呼万唤”终于出来了,谁又能保证经销商不会“下有对策”。制度只能“诱导”而不能“强制”,作为个人行为的约束条件,它的可实施性必须要以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为前提。要矫正医疗器械的虚高,先要矫正的是不合理的价值分配体制。

    “最高限价”也并不是不需要成本。限价不但有可能造成歧视,甚至还可能会使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下降,那可是致命的;此外,从经济学上来分析,还会导致黑市交易、资源浪费以及腐败。最终,限价的最大受益者又会是谁呢?限价要养活一批为争取对生产者有利的价格而游说和专业从事行贿活动的人。

    有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主治医生”以上职称医师的“合法”收入每月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生命无价,与医生掌握的信息资源和创造的价值相比,医生的合法性收入显然偏低。为了获得与其职业相当的收入,医生很可能就会利用信息优势鼓励多用机器、多用药。对于医生来说,通过“招标采购”等正常渠道“进货”无法获取灰色收入,这正给了“医药代表”以可乘之机。不仅医院和医生拿了非常不透明的“回扣”,更可怕的是,还滋养了一批从中渔利的“药鬼”。

    多年来,“以药养医”的局面总是难以消除,甚至看不到一丝扭转的迹象。经济学者汪丁丁在《财经》杂志上撰文指出,“为了使医师遵守其希波拉底誓言,应该使他们获得与创造价值相应的合法收入,”“……可以进一步推测,只要主治医生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万元,副主任医生不低于2万元,他们就愿意放弃走穴、红包、回扣等不合法收入。”要消灭医疗市场上的非法交易,首先就要激励医院和医生放弃不合法的收入。只有医生这个链条断了,“药鬼”才没有了可生存的土壤,一切才会真正纳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并进一步遏止医疗器械价格的“虚高”。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02期, 百拇医药(彭兴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