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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80286
正确认识判断标准中的不确定概念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05
     话题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本身并不复杂,为什么会产生处理上的众多分歧呢?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在于对假药、劣药判断标准认识上出了问题。假药和劣药的判断标准,《药品管理法》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现实的复杂多变性,立法时运用了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这虽然能尽可能涵盖现实中各种假药、劣药的情形,但同时也给实践中的认定带来了一定麻烦。准确认识判断标准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不必要的干扰,进而正确适用法律。

    假药、劣药都是不符合标准的药品,但《药品管理法》是分别予以规定的,因为二者给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同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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