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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父子关系还有继承权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7日 《当代健康报》 2006.09.07
     问:我有一个弟弟,多年前因其品行不正,经常坑蒙拐骗、祸害亲友,我父亲一怒之下声明与其解除父子关系。此后我弟弟再没有与家里联系过,更没有看望、照顾过父母。前一段时间我父亲去世,因涉及到分割遗产,他突然出现,要求继承财产。我和母亲都非常气愤,认为父亲已与他解除了父子关系,他就没有权利要求继承遗产。可我弟弟扬言要把我们告到法院。请问他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财产?

    答:你弟弟对于你父亲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他的继承权来源于与你父亲的血缘关系。即使你父亲声明与其脱离父子关系,也不能改变与你弟弟基于同一血缘的事实。因此声明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能因此剥夺你弟弟的继承权。但是法律同时规定子女有扶养父母的义务,此义务也不能因任何理由或借口而拒绝履行。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鉴于你弟弟多年不和家人联系,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义务,法院在处理此事时会考虑实际情况少分或不分给他遗产。所以你们一同到法院解决此事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法言),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