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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呼唤“阳光”销售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11
     前一段高温时节,人们为减少在灶前烧饭的时间,会经常选购超市里的速冻包子、馒头、汤圆、水饺等冷冻食品来加工食用。然而,人们在选购冷冻食品时,却很少注意它的保质期和用来存放它的冰柜的温度。

    笔者在超市暗访发现,只有少数大型超市存放冷冻食品的冰柜温度达到-18℃,大多数超市冰柜温度都在-10℃以上,甚至还有-3℃的。在一家超市,笔者询问正在冰柜前挑选冷冻食品的几个市民是否知道冷冻食品要在-18℃以下保存,没有一个人回答说知道。而当笔者问他们会不会想到有变质的冷冻食品时,超市工作人员抢着回答“冰柜里的食品都结成冰了,细菌难以存活,冷冻食品一般不会变质的”。同时,笔者还注意到,由于冷冻食品是畅销食品,选购者众,存放冷冻食品的冰柜门(盖)在购买者手中不断地开、关,热空气持续侵入。这样冷冻食品是很难维持在冷冻状态。超市的做法一般是把融化的冷冻食品调到冰柜的底层,让其“二次冷冻”,“糊弄”消费者。

    冷冻食品对温度要求很高,如果存放温度达不到标准,就易导致食品变味或保质期缩短。国家商务部日前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规定冷冻库(柜)温度应低于-18℃。笔者希望,超市对此规定能有效实施,而且最好能让人们能看到温度显示。不仅如此,作为销售者,超市还应该将冷冻食品的贮存方法告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购回家后能够正确存放。

    文/义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