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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常用药品将按出厂价销售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8期(总第2363期 2006.09.18)
     本报讯 9月14日,北京市卫生局出台《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北京市将建立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机制。

    据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梁万年介绍,为便于政策的实施,在现阶段,先由专家组遴选300多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其中包括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脑卒中等常见病。同时组建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购工作小组将采取直接面向生产企业的网上竞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采购品种和价格(含配送费用)。最终按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出厂价格销售,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

    另外,在全市范围内,将公开招标遴选3~5家配送企业,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各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增选二级配送企业,但不能增加配送费。(伊京)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38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