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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医疗费用 有何法律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1日 《当代健康报》 2006.09.21
     问:老张今年78岁了,共有一儿一女。最近老张生病住院了,在治疗一段时间后,其儿女以种种理由,不再为老人提供医疗费用,老人只好出院回家。请问,法律对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和护理有何规定? 读者 邓林

    答: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但提供的数额,尚无具体规定。

    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使老年人老有所医、病有所治,是赡养人应履行的赡养义务之一。拒绝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是赡养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一种表现;患病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的权利。

    赡养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全额或部分医疗费用。多子女的家庭,应采取子女共同承担的方式;经济状况较好的赡养人,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多承担一点费用。 律师 杨 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