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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足以自行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21
     近来,一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纷纷出台相关细化规定,然而,笔者认为,规定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执法人员要练好内功,让规定得以有效规范地执行。

    先哲孟子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实施法律所需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律是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如果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即使有再多的细化规定,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也不会提高,执法的公平公正也将难以保证。

    打铁还需自身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规范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应在运用法律的监管人员身上下点工夫,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文/王东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