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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宜做几次B超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8日 婴儿网
     妇女怀孕后即应到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并定期做产前检查。为了预防胎儿畸形,除正常产检外,整个妊娠期至少应有三次B超检查。

    一、孕早期(孕12周时),确定宫内妊娠,排除异常妊娠。怀孕在12周内,B超检查一般不是常规检查。但如果怀孕后阴道有少量出血,或有过腹痛或以往有过自然流产史等等,B超检查则可以明确诊断是否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葡萄胎。

    二、妊娠18-20周,核对孕龄,排除胎儿畸形。孕妇16-18周出现自觉胎动。孕18-20周临床上木质听筒应清楚地在孕妇腹壁上听到胎动音,但有的胎儿畸形,胎心音仍是正常的,此时医生会建议你行B超检查,因为20周左右,羊水相地较多,胎儿大小比较适中,在宫内有较多的活动空间,此时B超有较好的对比度,并能清晰地看到胎儿的各个器官、可以对胎儿进行头面部到肢体的检查,如发现畸形或异常,还有时间进一步行羊水穿刺等检查,或者及时终止妊娠。

    三、孕32-36周时,了解胎儿发育,再次排除胎儿畸形。孕32-36周之后,再行B超检查,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以及羊水、胎盘位置等情况,并再次检查有无畸形。如果发现了胎儿发育过大或过小,羊水过多或过少,胎盘位置偏低或前置,头位还是臀位,医生会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另外,如果是彩色B超还能看出是否胎儿脐带绕颈以及得到脐带血流和胎儿体内重要脏器血流的比值。间接了解胎盘功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到了预产期或已经超过预产期2周末分娩者,再行一次B超检查,主要是了解胎盘成熟度情况,决定分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