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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愿意追到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05年 智慧公社第四期2005.11 25周年特辑
     精彩新闻源自于『医药经济报人』的连续追踪

    追踪报道重大事件、典型事件是《医药经济报》的拿手好戏。反映行业呼声,做企业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的桥梁,我们不遗余力。报社近些年所做的独家报道,对重大新闻事件、典型事件的反映层出不穷,其中有一组报道是这样出笼的。

    2001年6月1日,重庆市陪都制药厂一批价值20多万元(零售价80多万元)的壮骨麝香止痛膏在销往浙江省的途中被江西省浮梁县高沙木材检查站扣留,扣留的理由是该产品包装印有老虎图案。在厂家出具相关文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下发的《关于对含有犀牛角、虎骨等成分的药品查处范围的通知》,指出对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印有犀牛、虎等相关图案的商标与包装,其药品可以继续生产、销售,不在查处范围)后,检查站执法人员又称药品成分中含有麝香,厂家解释是人工合成,非天然麝香。最后,检查站仍以药品成分中含有豹骨流浸膏,属野生动物产品,其运输无证(无林业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为由,对产品予以扣留。

    此事发生后,报社的老作者、老朋友刘道揆先生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我们报料。当时全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不下十余家,而生产含野生动物成分的产品的企业更是超过千家。在此之前,还从未听说过把这类药品确认为野生动物产品的案例,一旦开了先河,今后此类事件的发生恐怕会络绎不绝,对许多生产膏药的生产厂家形成致命的打击。我们意识到这一事件的典型意义,即刻作出反应。当月,我报在头版头条刊出《壮骨麝香止痛膏被指为野生动物产品遭没收处罚,合法生产该药品的重庆市陪都制药厂要讨说法——名为麝香 就该射杀?》

    几乎与我们的第一篇报道同步,6月28日,重庆中药总厂生产的一批同类产品在运往福建省的途中,同样遭到这个检查站的扣押。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医药界掀起了轩然大波。为此,本报当时的副总编邵旭东先生应邀专门参加了这两家重庆药厂召开的研讨会,寻求解决事情的方案。本报亦于10月8日推出第二篇追踪报道《概念不明 中药难行》,邀请了中药界、法律界及林业部门的有关专家就野生动物能否入药进行焦点讨论。报道出来后,引起了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及人大等机构的高度重视。

    2002年3月,当我们再为此事回访有关企业时,发现事情终于得到了较为完满的解决。在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与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协调下,两家药厂分别补办了“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浮梁县林业局将查扣没收的膏药如数退还给药厂。这不可不谓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本报于3月8日在头版相同位置对此事作了一个总结——《事情虽了 思索未了》,并配发了“记者手记”《想想下一步》,提出了传统中药下一步的发展路向的问题。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不间断地开采野生动物入药,始终有一天资源会消耗殆尽,提早寻找其他出路是上上之策。并呼吁行业主管部门就此问题展开研讨,找出一条适合相关企业今后发展的道路,正确引导企业在变化中求创新、求进步。

    医药经济报2005年 智慧公社第四期2005.11 医药经济报25周年特辑, 百拇医药(文=歌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