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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规范村级医疗机构药房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福建省光泽县药监局在规范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把规范药房药库工作向农村卫生所延伸,积极开展农村合格药房创建活动。日前,经与县卫生部门联合检查验收,90%的村级医疗机构药房达到“合格药房”标准,标志着该县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该县农村百姓用药安全筑起了一道新的屏障。

    去年以来,光泽县药监局把创建村级医疗机构合格药房作为实施药品放心工程重点来抓。

    一是强化领导。与卫生部门联合成立创建合格药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合格药房创建的目标、责任。

    二是制定标准。坚持“立足实际,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农村的实际并参照GSP标准,统一制定并下发了“光泽县村级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建设标准”及药品质量管理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并制定“村级医疗机构合格药房”验收标准。

    三是加强培训。以乡镇为单位举办7期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重点对药房从业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是坚持监督与规范扶持并举。结合日常监管深入药房开展现场指导、解惑答疑,扶持引导其走上规范管理轨道。

    五是部门联手抓落实。以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契机,部门互相配合,狠抓落实,对未达到合格药房标准的暂不换证,确保了合格药房的质量。规范了农村医疗机构对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储存、使用及售后服务的管理,提升了农村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曾金孙),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