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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双向转诊病人实行“两免四减一优先”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病人在基层医院难以得到有效治疗,会被转至县医院或市级医院进行治疗。《石家庄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规定接诊的各医疗机构对转来的患者要实行“两免四减一优先”。

    按照《方案》要求,双向转诊的程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县医院或市级医院;县医院将病人转至市级医院(此为上转诊)。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就诊。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此为下转诊)。

    上转来的患者可在接诊医院享受到“两免四减一优先”(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免住院床位费15%;减免物理检查费10%;减免化验检查费10%;减免治疗费5%;优先就诊)服务。同时,各接诊医疗机构不允许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此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除了纵向转诊外,市直医疗机构还要做好横向转诊,使患者能够在中医、西医、传染病防治、专病专治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优质的服务。(刘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