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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深入推进“规范药房”创建活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不断研究和探索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工作的新途径。2005年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并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同年12月,在海林市召开了全市创建“规范药房”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近日,在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创建“规范药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等46家医疗机构被授予“规范药房”称号,颁发了“规范药房”牌匾。

    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创建的基础上,目前,又在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了“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争取3~5年内使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基本达到“规范药房”创建标准。(陈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