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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93448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卫生部近日发布的第48号部令《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办法》还对医院感染暴发上报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 百拇医药(汪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