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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加强药品效期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07
     本报新疆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避免过期失效药品给百姓健康带来危害,近来,塔城地区药品监管局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措施,确保了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局要求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塔城地区药品效期自查制度的要求》,对所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如实登记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塔城地区药品监管局。该局根据日常监管工作的特点,并结合年初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回访工作,有侧重地对企业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衡量企业是否诚信守法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诚信考核评价体系,以切实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今年1~7月,该局共收到辖区内涉药单位上报的过期失效药品40余种,标值3000多元,未发现出售过期失效药品行为,也未发生群众投诉事件。

    (许志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