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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07
     本报福建讯 近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加强对公众用药存在安全隐患、易造成滥用的处方药管理为重点,开展了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着重对药品分类情况、药师在岗情况、不得经营药品情况和凭处方销售药品情况四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店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摆放制度,是否有明显的标志和警告语或忠告语;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药店是否有合格药师在岗。

    对不执行规定的药店,该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按规定进行罚款。同时规定,凡零售药店不能保证驻店药师在岗,经检查发现3次以上的,将按规定核减其经营范围。对发现驻店药师兼职的,将上网通报并在该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

    (黄光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