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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也应定点屠宰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09
     近日,金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一名群众举报,称其居住的城郊居民小区内,有人搭建了家禽屠宰场,卫生状况脏乱不堪。接到举报后,我们随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里家禽屠宰场有好几家,他们生产的禽肉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是屠宰场卫生条件恶劣,屠宰场及周边环境脏乱,场内无排水设施,屠宰用的污水四处漫溢,待宰活禽与已加工禽肉混放,很难保证禽肉的安全卫生。

    二是绝大多数活禽是从农户手中收购来宰杀后直接上市,缺少必要的检疫程序,无法及时发现病害禽肉,难免出现病害禽肉上市的现象。

    三是这些屠宰场没有必要的消毒措施,更无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载工具、禽的粪便、污水、污物、病害禽脏器等不经消毒处理便随处丢弃。

    四是屠宰方式原始,屠宰方法落后,仅凭一把刀、一桶水就进行屠宰加工。

    此外,这些屠宰场还存在严重噪音扰民和违章搭建等问题。

    据笔者了解,目前在我国其他地方,在城郊结合部和近郊农村,类似的家禽屠宰场大量存在。而且,其从业者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民工,难取缔,难整改。这些家禽屠宰场多存在于城乡结合部或近效农村,是监管上的“相对盲区”。这些都给群众的禽肉消费安全带来了隐患,各相关部门必须给予重视。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建立并推进家禽的定点屠宰及集中检疫检验制度。目前我国生猪定点屠宰已经实施多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建议政府早日将家禽也纳入定点屠宰范围,并明确具体的实施部门。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城区可设几处具有一定规模,集屠宰、检疫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现代化家禽屠宰场,通过集中屠宰后发送到各个市场出售;在各乡镇农贸市场则可集中设一个屠宰点。

    二是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了解禽类疫病的危害,拒绝购买未经检疫检验的禽肉。

    三是建立龙头企业,推动家禽业产业化步伐。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家禽加工场所的聚散为整,培育禽类产品深加工企业,探索“市场+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实行岸ǖ阃涝住⒓屑煲摺⑼骋还芾怼⒎稚⒕?br>营”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家禽业的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提高禽肉的安全性。

    江苏省金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陶树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