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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发生的“陈化粮酿酒事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09
     近日的《民主与法制》报道:江苏南通白蒲黄酒厂从2003年1月开始购买陈化粮,共用11000多吨陈化粮酿制成了24000吨黄酒。这些黄酒已于2004年售罄。当地工商局日前对该酒厂处罚了40万元,但表示要搜集和召回这批黄酒则不太可能。

    笔者相信,当地工商局讲的是实话,这批黄酒早在2004年就已销垡豢眨?br>年过后要想搜集和召回确实是不太可能了。可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用这么大量的陈化粮酿酒,相关部门三年后才发现,处罚来得这么迟?11000多吨陈化大米、24000吨黄酒,那可不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数字,堆在仓库里那可是山一样高啊。怎么当初大家就都没有发现呢?现在对该酒厂处罚40万元能起到什么作用?不仅不能丝毫减轻这批问题黄酒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而且与24000吨黄酒所获取的利润相比,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如此低的违法违规成本,又怎么能阻止黑心酒厂不会故伎重演?

    南通白蒲黄酒厂万吨陈化粮酿酒事件本不该发生。众所周知,由于陈化粮中的黄曲霉毒素是强致癌物质,因此,为了防止陈化粮给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国家对陈化粮的销售和用途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其中,陈化粮使用企业购买资格的申报和审定非常明确、严格,并且规定了陈化粮只能用于饲料或酒精生产。南通白蒲黄酒厂作为一家生产黄酒的企业,是怎么取得陈化粮使用企业购买资格的?或者,是怎样逃避了销售、出库、运输、加工和使用等各环节的跟踪监管,成功偷梁换柱的?上万吨陈化粮用于酿制黄酒,并且早已销售一空后,相关监管部门接到举报,才“经过对有关人员反复调查了解和做工作,掌握了这个公司用陈化粮酿酒的证据。”可以说,监管的缺位使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如果当地相关部门不从中吸取教训,只是轻描淡写地罚款了事,又怎能保证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呢?

    文/金卯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