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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78410
部分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具体情况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9日 《中国医药报》2006.10.19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宗祥报道 根据《2006年第三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督司负责人对此次公布的部分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寒水石药王牌安眠降压治疗器”,该产品适用于失眠、高血压、颈椎病及头痛、头昏、多梦、颈部疼痛等症状。而该产品广告宣称“治疗失眠总有效率高达93.8%,安全无依赖性”、“只需换个枕头,即可拥有香甜的深度睡眠,药力维持十年不变”、“使用前,紊乱的睡眠中枢,使用后,平衡的睡眠中枢”等。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以及产品有效率的内容,并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做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该产品适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混合性近视的治疗和预防,缓解视疲劳引起的眼部不适、干涩、酸胀痛、视物不能持久等症状。在该产品的广告中,以患者的名义宣称“使用该产品后视力由左眼0.2、右眼0.3提高到两眼1.2”、“坚持使用眼保姆能做到,轻度近视1~2个月可恢复视力,中度近视3~4个月可到达理想状态,高度近视5~6个月让孩子远离近视”。广告中不仅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同时,还声称“产品销售现场场面壮观、多家护眼中心产品断货”等,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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