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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称谓应更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9日 《健康时报》2006.10.19
     据《信息时报》报道:如今,不管是医生的病历,还是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症状,一律都以“精神病”作为称谓,而这一称谓带有明显的贬义。目前在香港,医生对精神疾病患者诊断时,已使用“思觉失调症”来代替。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内地如果一直沿用的“精神病”称谓不改,不但病人难以接受,也不利于医院接收患者。因为很多人即使有病,也不愿就医,这也是很多精神疾病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