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62819
见死不救,追究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0期(总第2375期 2006.10.20)
     山东出台《关于做好特困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意见》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山东省卫生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以及财政厅等四个部门《关于做好特困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在全文的最后强调:凡对特困患者见死不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相关医疗机构的责任,也要追究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救助原则责任进一步细化

    该《意见》在第二款中提到,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体系的建设,解决好个别地方出现的遗弃特困患者问题,要求山东省各级部门将各项医疗救助措施落到实处,为各医疗机构对特困患者及时救治提供制度保障。

    据记者了解,卫生部在年初举办的2006年卫生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指出——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地方财政应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各级卫生部门应与有关部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河北省在一年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特困患者医疗救助问题也做了相关规定,主张通过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卫生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医疗惠民工程,以解决特困患者医疗费用等问题。

    山东省这次出台的《意见》更加细化,明确规定特困患者就是指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中的患者。《意见》指出,对特困患者的医疗救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山东省内的各类医疗机构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甚至拒诊拒治特困患者。另外还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被遗弃的特困患者,应立即组织救治,切实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医院、救助站等要建立相关的应急处置机制。

    看似医院紧箍咒,实则福音

    不过有人担心,见死不救得承担责任的规定出台以后会给医疗机构带来沉重的包袱。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却告诉记者,明确见死不救的责任,表明政府将会出台相应配套措施,这实际上可减轻医院的压力。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被“三无”人员和其他特困病人拖欠的医疗费用近百万元,在医疗机构主要靠“自己弄饭吃”的今天,无条件救治贫困病号难免给医疗机构形成较大经济压力。如果政府能解决这个问题,就是福音。

    而据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新规定,各级、各部门在将已筹措到的医疗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每年将从省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3%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并力争在2007年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达到全省农业县(市、区)总数的80%以上,扩大农民的受益面。对城市特困患者,则由当地政府根据被救助者个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数额,按比例给予限额救济补助。这些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后,将真正给医院减压。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9期, http://www.100md.com(刘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