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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能全面开花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3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4期(总第2379期 2006.10.30)
     近日,南京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二级以下近200家医院全面实行“药房托管”试点。药房托管并非新事物,但大面积进行托管此前也未出现过。

    不过模式并不新颖,基本上按照原先试点地区的模式进行操作,即将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仍属医院,将经营权和管理权交给医药公司托管,双方签订托管协议。根据协议,医药公司每月将一定的药房利润上缴医院。有报道称,去年4月,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卫生院已进行“药房托管”试点,实行医药分业。10月份,雨花台区板桥卫生院等另外4家区属医疗机构也正式施行药房托管。试点以来,各单位的门诊处方值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门诊量却出现不同程度上升。

    南京的做法能在全国推广吗?这已经成为众多医药界人士关注的焦点,毕竟每一次大的调整都是对产业链的重新洗牌,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商业药品营销的影响都不小。

    不过,有些分析可能对药房托管在全国推广的估计太过乐观,仅南京的案例还不足以推向全国,因为此前早已开始的药房托管试点至今仍未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到目前仍没有一个完整的模式交出,大家翘首的“医药分业”似乎也因此而卡了壳。

    我国“医药分业”正式进入改革程序始于9年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此后国务院9部委在青岛、柳州、西宁等3地的“医药分业”试点最终被评估专家认为是“失败的做法”,失去了其范本意义,9年前提出的“医药分业”目标并没有实现。近3年来,不断有医院和医药公司开展“医药分业”尝试,不少医药商业公司成为了探索新机遇的前行者。其中包括九州通托管武汉艾格眼科医院药房、青海保康医药托管青海红十字会医院药房、江苏省医药实业公司托管南京7家医院药房等等。

    近期曾有专家对于试点进行分析后指出,目前的药房托管模式并未解决药价虚高的顽症,对于推进医改进程的实质意义有限,因为当前正在南京、上海、青岛、吉林等地试行“药房托管”模式后出现毛利高达40%的逐利化倾向。专家指出,试点托管药房同样也要遵守药品盈利水平不能超过15%的国家规定,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通过组织检查来规范。

    其实早在托管模式出现初期就有专家指出,托管后的药房在一定意义上仍属于垄断经营,只是改了个门面而已,并没有完全融入市场化竞争的环境中,甚至被称为新的暴利源泉。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4期, 百拇医药(陈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