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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艾滋病患者纳入医保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本报讯 自本月起,南京市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实行病种准入制和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就诊制。

    将艾滋病患者纳入医保后,艾滋病参保人员首先要办理门诊病种准入手续,在门诊进行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的费用,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控制、包干使用。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则可以免收其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助65%。

    另外,艾滋病患者因急救或定点医疗机构无力收治的其他疾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其艾滋病的相关诊疗由接诊医疗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专科提出会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派遣专家制订治疗方案并提供治疗用药,相关费用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该病人的专项账户与市医保中心结算。诊治其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支付。(朱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