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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领导设骗局 真店员落圈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5期(总第2380期 2006.11.01)
     事件回放:据荆楚网消息,近日有人冒充药店上级领导和药监部门工作人员前往武汉某药店检查工作,盗走药店105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据报道,这家被骗的药店位于汉口长丰大道长丰八队公交车站旁。 据该店店员介绍,当天下午2时40分,进来了3名中年男子,当时店内只有她一个店员。其中一名较胖男子对她说:“我是公司总部的!”并叫出店长的名字。 而另一名偏瘦的男子说:“有人投诉,你们药店收购假药,我们药监局特意来检查一下!”“胖子”马上接话说:“不会呀,我们蛮正规的!”“瘦子”说:“别人举报了,我们还是要来检查一下!”“胖子”叫营业员打开后面的仓库,营业员以为他是公司的领导,便打开仓库门,让“领导”陪着“药监人员”检查,自己则在前面接待顾客。大约3分钟后,3名男子从仓库走了出来,又对柜台上的药品进行了“抽检”,并让营业员去取样,“药监人员”走进收银台,“检查”进货单。随后,3男子匆匆带着一些药品样品离去。“药监部门执法带走药品,怎么也不开一个凭证?”营业员有点儿疑惑,遂进入仓库检查,发现她放在仓库内充电的手机不见了。再看收银台,500元营业款也不翼而飞。营业员意识到遇上了骗子,当即通知药店的同事。同事返回药店时,发现存放在仓库的1万元现金也在“检查”后失踪。后经联系,方知单位领导和药监部门并未前来检查工作。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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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错

    “畏官”心理惹的祸

    桃子妖妖:其实在这个事件中,骗子的伎俩并不算高明,只要稍稍留心就能揭穿骗子的骗局,可是药店店员为什么会上当受骗呢?中间有哪些环节出了错?

    赵迎春:我认为,在此事件中骗子正是利用了店员的“畏官”心里,使得该店员不敢质疑他们的身份,然后一步一步并最终得逞。该药店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以下工作失误:

    首先,店员未及时向店长汇报。对于一些执法部门(如工商部门、卫生部门、或者像该店遇到的药监部门等)的检查,店员首先应及时向店长汇报,即使店长暂不在药店,店员也应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因为店长毕竟见多识广,遇到问题大都能独当一面,而店员则不然,他们每天都局限在三尺柜台内,对处理这类问题缺乏经验。

    其次,该店店员缺少一些必要常识。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身穿制服,在例行检查时还应同时出具工作证,对于抽检的药品,执法者还会开具抽检凭证(盖有抽检单位章),一式三联或是四联,被抽检单位至少留存一联。缺少这个必备的程序,可以认定违反了执法程序,被检查者有权提出异议或是不予配合。而该店店员在未确定执法人员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二话没说便打开仓门并让其自行检查肯定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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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店员不应让其自行检查。不论出于礼貌,还是方便执法人员检查,或防止类似被骗被盗事件的发生,都应由一名资格较老或处事应变能力较强的店员陪同检查。

    最后,店内不应存放大量现金。大量现金不能存放在药店,这不仅是出于防盗考虑,也是连锁药店财务制度明文规定的,目的是及时回笼资金,形成合理有效的现金流,加速资金循环利用率。而此药店却在仓库存放了大量现金,这不仅增加了被盗的风险,更违反了公司的财务制度。

    就事论事

    要是“领导”又来了咋办

    桃子妖妖:从此事件中,店员应该吸取怎样的教训?

    朱丽华: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这样处理。

    1.马上打电话告知店长,让店长前来。从事件中可以看出,该店员对总部的领导一定不熟悉或是从未见过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盲目相信自称为总部领导的人,总部在下到每一个分店处理事情的时候,除非突击检查,一般不会贸然前来,通过电话事前告知是惯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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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一步讲,即便没有打电话,在总部领导前来时,店员也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店长,请店长前来查明真相。由于店长属于中层干部,与总部领导交往接触较多,彼此熟悉,是不是领导,一见面便可知真伪。

    2.核实来人身份。对所谓的“药监人员”,也必须核实他们的身份。执法人员一般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在接受检查之前,被检查对象有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者也必须自动出示,没有执法证件,药店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3.跟踪检查。如果店长有事情不能前来,或是联系不上,店员一方面要和总部相关领导打电话,请求领导前来配合处理,二是尽快和其他店员联系。待第二个人来之前,不允许“检查者”进入营业柜柜台内和仓库,更不能让其自行接触现金和药品。而是要贴身跟踪“检查者”,使其无从下手。现在执法都要求被检查者有人跟着接受检查,没有陪同人员,执法者一般不会自己进仓库检查、更不会自己清点现金。

    4.及时上交现金。我们单位在现金管理方面就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店内(包括小仓库在内)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一定限额,否则发生被盗有关人员将被双倍罚款;每天的销售款必须存入银行;另外还规定市里分店每周至少交款两次,乡镇分店每周至少交款一次,如不能及时上交必须随时存入附近银行。通过及时上交现金,可将药店被骗的风险系数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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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日常工作中只要药店将店内的各个环节考虑周全,做到事事有防备,时时有防备,那么无论骗子的欺骗手段有多高明,他们也不能得逞。

    若有所思

    莫给骗子下手的机会

    ■王跃

    每每听说有人上当受骗,心里都难受至极。不仅痛恨无耻的骗子,也对受骗者同情有加。但同情之余,我又想对受骗者说点什么,不是想在受骗者的伤口处撒把盐,只想“亡羊补牢”,防患于未然。

    首先,要不断完善药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药店除药品科学陈列、合理管理外,仓库重地的管理和现金等贵重物品的管理更需专人负责,并给予其一定的权利,其他任何人没有相关证件和函,不得打开仓库大门或动用药店任何物品。对于进出仓库的人要详细记录,并派人接待,出门时要对其带走的任何物品进行盘问,并索要相关证明。如果人手不够,暂停接待,不要怕得罪来者,只怕来者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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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察言观色”洞悉骗子骗局。

    “善恶于颜”,说明了“第一印象”的重要性。骗子的言谈举止都是在故作镇定,而心里却忐忑不安,生怕被人识破奸计。而这时候我们能从其言谈举止、神态上做细致观察,洞悉来人的心态,判断来者是否为恶。同时,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更能佐证其人善恶。任何上级部门下来检查工作时,都会出示相关证件,对于不出示证件或者只是拿证件在别人面前晃一下的人基本都能确定对方心里有鬼。多和对方聊天,有时候专业的术语也能让骗子知难而退,言多必失嘛!多人行骗时,基本上都是一人转移注意力,故作专业,其他人协同作案。这样的情景最好多派人手盯着。虚就是虚,过多的掩饰也逃不过细心的“火眼金睛”。

    最后,还要药店自律,保持一种“不卑不亢”的心态。

    有些药店自身存在缺陷,又不去采取补救措施,总是刻意掩饰过错,这种心态又恰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导致有苦也不敢说。“草木皆兵”的心态势必会影响人的判断能力。而对上级的“唯命是从”也是受骗的一个原因。总是不敢对其“出言不逊”,怕得罪了他以后难办事。如果例行看其证件,询问其身份,对方就很不耐烦,这其中必定有问题。“不卑不亢”不仅能让前来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高兴,也会让心怀鬼胎的骗子惊恐万分。毕竟身正不怕影子斜!

    总结以上观点,我认为,防止受骗有四大绝招,一是不贪,贪心必受骗;二是身正,不授人以柄;三是谨慎,万事留有记录;四是调查,快速询问是否有上级领导前来检查工作。防人之心不可无,做好戒备,便可让骗子无处躲藏。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41期, http://www.100md.com(主持人:桃子妖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