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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常心态对待“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06
     作为一名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笔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常发现这样的情况,一些药店负责人对药监执法人员频繁地检查表示不满,认为药监执法人员是有意与他们作对,是专门找他们的茬,不让他们有好日子过。

    其实,药监人员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如果药店能够积极配合,就可以提高检查的效率。执法人员对行政对象的监管方式是多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是最常见的方式。一个药店之所以在几天内连续受到检查,原因不外乎三,一是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连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二是药店本身违法,需要长时间接受各方面的检查或调查;三是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个人目的而进行非法检查。第一种情况是药监部门的职责所在,药店只要守法经营,问心无愧,就不怕检查。第二种情况是药店本身不守法经营造成的,就更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监督,发现错误就要改正。第三种情况虽然少有,可一旦发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当地药监部门或上一级药监部门举报。

    药监部门对行政对象的监督检查,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表现。作为行政相对人,应该主动配合药监部门工作,这既有利于维护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也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邓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