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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八部局联合评价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8期(总第2383期 2006.11.08)
     本报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下发《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方案》,对北京、石家庄、济南、杭州、长沙、福州等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价工作做出部署。

    方案称,年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从管理指标、品种检测指标、消费者满意指标三个方面对31个城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管理指标评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食品放心工程部际协调单位和有关专家成立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三统一原则,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记录、会议座谈、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品种检测指标评价委托四川省、陕西省、江西省、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室、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机构进行,并严格执行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品种检测工作行为规范;消费者满意度评价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10月份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网进行了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消费者满意度网上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被评价城市的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不同场所销售的食品的安全可信度、消费者选择食品时主要关心的问题、获知食品安全知识的途径、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如何处理等12个方面。此次的网上消费者调查将作为综合评价的参考。

    根据方案部署,2006年12月底之前要完成品种检测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2006年12月下旬至2007年1月上旬开展管理指标评价;2007年2月上旬前集中信息、整理、分析,完成评价工作,并反馈结果。(陈素娟 汪树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