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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批示:确保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37期
     (记者厉秀昀)11月16日,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工商总局、全国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召开了“纪念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十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卫生部部长高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宣读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她指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不可松懈,防治措施必须长期坚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消除碘缺乏病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履行《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确保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高强在讲话中回顾了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历程,充分肯定了我国自1996年通过全面实施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到2000年基本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同时还指出,我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防治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一些原盐产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碘盐覆盖水平较低,局部地区出现了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少数实现或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近年来防治工作出现滑坡;防治经费投入不足,防治队伍萎缩;有些地区碘缺乏病监测评估体系不完善,健康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持久等方面。高强说,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对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还不能高枕无忧,形势仍比较严峻,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完善消除碘缺乏病的长效机制仍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成果,实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确定的目标,国家十三个部委、单位共同签署了《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该方案从强化政府职责,确保目标实现;坚持依法防治,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分级负担,安排防治经费;落实食盐加碘,履行部门职责;完善检测体系,突出防治重点;强化健康教育,密切部门合作;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共7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