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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正”将“代丁”告上法庭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11.24
     11月13日,国内抗肝病药物阿德福韦酯再起纷争,因阿德福韦酯产品“代丁”涉嫌侵犯“名正”的专利权,江苏正大天晴药业有限公司诉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海南康联药业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一案在南京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

    去年以来,国内关于抗肝病药物阿德福韦酯的纷争不断,其中矛盾的焦点多集中在专利权纠纷上。阿德福韦酯具有多种晶型的特点,美国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了阿德福韦酯的4种晶型及晶型制备工艺,而正大天晴的科研人员发现的是一种全新晶体。2002年7月8日,正大天晴申请了阿德福韦酯新的晶型(晶型E)的发明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获得授权。

    据悉,葛兰素史克的阿德福韦酯产品使用的是美国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而正大天晴则自主拥有阿德福韦酯E型晶型专利,在整个阿德福韦酯专利布局中占据了极为珍贵的一席。

    正大天晴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规避风险、降低市场同质化竞争,正大天晴曾于去年向外界公布了“关于阿德福韦酯专利的律师函”。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于去年5月上市阿德福韦酯产品“代丁”的,据了解,“代丁”使用了正大天晴的专利技术阿德福韦酯E晶型。为此,正大天晴认为,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不但涉嫌侵犯了其专利权,而且给正大天晴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双方几经交涉无果后,正大天晴无奈将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国总代海南康联药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蔡长建律师分析指出:随着医药产品的不断研发,医药专利纠纷频频发生。有效遏制这种现象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改善专利申请的有关手续、细化沟通程序和改善新药审批等制度;二是享有专利权的医药企业应该加大专利产品的宣传,避免其他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其专利权;三是医药企业在做产品研发之前,一定要进行充分的专利检索,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四是执法机关应加大对侵权企业的打击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 百拇医药(陈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