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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零售药店ADR监测体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30
     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乡镇零售药店,历来是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和完善零售药店的ADR工作,对于提升整个ADR报告和监测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随着“两网”建设的深化,农村乡镇零售药店增长很快,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制约了ADR监测工作目埂V饕硐衷谝韵氯?br>方面:

    一是药学人员专业素质与从事ADR监测要求有差距。由于乡镇零售药店大部分药师没接触过临床工作,缺乏实践经验,在工作中难以发挥用药指导作用,由此导致社会对药店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认可度不高,缺乏主动向药店药师咨询用药知识和不良反应的习惯,导致了零售药店难以得到药品售后相关不良信息的反馈。

    二是药店的技术性服务和指导作用与药店的发展和规模不一致。大部分药店只是一个药品销售的场所,片面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对用药指导、咨询、ADR的收集和处理等基本上不关心,未充分发挥药店对消费者的技术性服务和指导作用。

    三是药店本身和公众缺乏ADR报告的意识和习惯。由于我国ADR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得很不够,药店和公众对ADR监测工作的了解都很少,对ADR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报告意识普遍淡薄。

    如何根据实际,加强和完善零售药店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ADR报告和监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呢?

    首先,要加强宣传培训。要重点加强对药店负责人和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的法律法规、ADR知识及药学专业理论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提高认识,自觉地履行ADR报告义务。同时要充分利用零售药店直接接触消费者的优势,使其成为一个向公众宣传ADR知识的窗口。通过在店堂内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开设知识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ADR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零售药店ADR报告和监测网络,畅通报告渠道,确保ADR客观、准确、及时的上报;建立激励制度,调动零售药店和公众参与ADR监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高报告质量和数量;建立制约机制,将零售药店的ADR监测工作与医保定点药店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促使零售药店重视。同时,零售药店也要利用人缘熟等特点,主动询问购药者用药后的感受,多方面搜集ADR信息。

    再者,要辅以适当的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使之达到以监管促规范的效果。对零售药店未按要求报告ADR、发现ADR匿而不报等行为,在依据法规处罚的同时,重在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通过引导,促使零售药店ADR监测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文/胡云川,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