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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挖掘案源 提高稽查效能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30
     在药品稽查中,稽查人员要细心研究、主动出击,才能在日常监管环节捕捉到有用的信息。如何主动发现案源,提高稽查效能?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途径。

    突出重点环节,挖掘案源。要确定稽查的重点部位,如城乡结合部、农村卫生室、农村集贸市场;重点单位,如信用分类管理中严重失信单位;重点品种,如药品质量公告中多次出现的不合格品种、虚假广告药品等。

    利用部门之间横向协作和区域联防协作机制,丰富案源。要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建立与公安、邮政、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与周边市、县建立区域协作关系,形成联防协作机制,并实现信息互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通过药品抽验,发现案源。要将稽查工作从行为稽查逐步向技术稽查转移,加强药品抽验工作,尤其要充分发挥快检设施设备的效能,注重稽查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验力度,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抽验的覆盖率和命中率。

    结合专项整治,获取案源。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打击无证经营药品、打击邮售假劣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从中也可以查到一些案件线索,甚至是大案要案的线索。

    收集网络信息,挖掘案源。药品稽查执法需要快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和大量的信息资源。传统的信息收集、传递方法已不能适应目前稽查执法的需要,网络信息技术应成为稽查执法信息来源的主渠道。基层药品监管部门要重视网络信息技术在稽查工作中的运用,根据各级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的假劣药品信息及查处案件的线索,及时结合本地实际查找案源。

    强化日常监管,积累案源。日常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目前,各地都在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根据行政相对人各种违法违规情况的不良行为记录,有重点地对信用不良单位强化监管,重点稽查,也可积累和发现案件线索。文/段志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