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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不能成“歇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07
     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构筑基层食品药品监督体系,很多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方式加强监管,收效明显。但也有一些地区的协管员有名无实,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究其原因,一些单位当初聘请协管员的出发点就是跟风,认为其他地区都在搞,自己也不能“落后”。聘请以后,既不开展培训,也不加强管理,于是,协管员形同虚设,“协管”变成了“歇管”。

    为防止“协管”变“歇管”,一要合理选配,制定协管员的聘用条件,按照要求推荐合格人选,择优聘用;二要明确职责,明确协管员在辖区内的工作职责,使其既要作为又不过为;三要组织培训,对聘用的协管员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等上岗前培训,提高协管员自身素质;四要动态考核,建立协管员档案,每年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了如指掌,奖罚分明,真正让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履其职、尽其责,充分发挥好作用。

    文/刘以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