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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规:终止妊娠需政府出证明 药店禁售堕胎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1日 《郑州晚报》
河南新规:终止妊娠需政府出证明药店禁售堕胎药,确需胎儿性别鉴定到指定医院,鉴定性别须专家集体审核,确需终止妊娠应当由政府证明,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最高罚2万,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最高罚款1万,终止妊娠药品不能零售,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可吊销执业证书
河南新规:终止妊娠需政府出证明 药店禁售堕胎药

     昨日,记者获悉,《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性别选择性流产、引产将在我省被禁止。据悉,该《条例》也是我省第一部有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门性地方法规。

    确需胎儿性别鉴定到指定医院

    对于“准父母”来说,如果怀疑胎儿患有疾病,必须到指定医院,并经过专家集体审核。按照新规定,从明年起,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将由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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