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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28455
从患者的隐私权谈规范医护行为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2006年第21期
1患者的隐私权,2目前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参考文献]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与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隐私权便是近十几年来在我国得到发展的一项人身权利,隐私权不受侵犯成为文明人的基本需要。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医疗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医护人员在日常的诊疗护理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了解一些有关患者的隐私。在此情况下,怎样正确对待患者的隐私,怎样才能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患者的隐私权

    1.1 隐私的概念和特征 何谓隐私,在我国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者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者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不愿他人侵入或者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1]。隐私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秘密性,即权利主体对自己的隐私享有不公开权,不愿被窃取和披露,权利主体一旦自愿公开,便在一定范围内不再是隐私;(2)属于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个人领域方面的信息;(3)属于合法的、合乎公共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的范围。

    1.2 患者的隐私 所谓患者的隐私,就是患者不愿告知他人或不愿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主要包括:(1)患者的个人身体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2)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3)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人工流产、性功能缺陷等;(4)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的秘密,包括夫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戚感情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5)患者的财产秘密,包括患者的经济收入、储蓄和其他财产状况[2]。

    1.3 隐私权和患者的隐私权

    1.3.1 隐私权 又称生活秘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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