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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历时10个月的较量——浙江省诸暨市查处假“青春宝”案纪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1.06
一场历时10个月的较量——浙江省诸暨市查处假“青春宝”案纪实

     日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方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此案要追溯到2006年年初。

    ■节前发现可疑“青春宝”

    200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廿六,过年的气氛愈来愈浓,大街上挂起了红灯笼,商场里人流如潮,人们忙忙碌碌,置办年货,迎接新春。此时,浙江省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按照局里的惯例,实行24小时轮岗制度,以备有情况随时出动,保障节日期间老百姓用药安全。

    当天晚上7点多,一个举报电话使原本静悄悄的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热闹起来。电话是当地农村一家药店老板打来的,称自己正要出售的一批“青春宝”抗衰老片包装相当粗糙,而且内外包装批号不一,怀疑是假劣产品。

    案情就是命令,该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20公里外的举报点进行检查,发现这批“青春宝”抗衰老片疑点多多,便当即予以封存。

    在当地,“青春宝”是人们走亲访友时常带的礼品。不法者选择这个时候销售可疑“青春宝”,看来是想大捞一把。而且,相同的可疑“青春宝”在其他零售点也很有可能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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