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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的前提是自愿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1日 《健康时报》2007.01.11
     《“献400毫升吧!”说了12遍》(《健康时报》1月4日总第400期第24版)一文刊登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几天之内,近300位新浪网网友发表留言。(7{-1e., 百拇医药

    不少网友都指出,自己也遭遇过类似情况。一位北京网友说,在中关村海龙大厦前献血时护士同样劝我献400吧,不下十几遍,我都烦了,还说,“献200才给个鼠标,献400给雨伞”。(7{-1e., 百拇医药

    来自上海、福州、青岛等地的网友也在留言中指出,他们都有类似经历。一位上海的无偿献血者说,他在被劝说献了400毫升血后,眼睛出现突发性失明,花了很多钱后才治好。“本来是一件好事,可为何起不到好的作用呢?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但他最后表示“还是会再献的”。(7{-1e., 百拇医药

    和这位上海网友一样,在对无偿献血中的个别现象诟病的同时,这些网友仍表示了继续无偿献血的愿望。(7{-1e., 百拇医药

    网友zhuangzhiyi介绍了国外的献血情况:我在中国献过9000毫升血,多数每次是400毫升。我在新西兰献过4次,每次1品脱,460毫升左右。我身体很好,52岁了,每年跑两次马拉松。我们家每个人都去献血。我们很开心。也许我们对一些事情不满,但我们献血为的是需要输血的生命。(7{-1e., 百拇医药

    绝大多数网友的留言都表述相同的观点——大家都不反对捐献更多的血。但前提是捐献者自愿,自愿捐献即使再少也是捐献者的爱心。(7{-1e., 百拇医药

    (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