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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自律公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2日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12日电(记者康淼) 东南眼科医院、福州鼓楼医院等21家民营医院12日联合制定了《医疗广告自律公约》,并在上面盖章。福州市工商局表示,此举将会提高福州市医疗广告的公信力,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这份《自律公约》,福州市医疗机构将自觉申请医疗广告审查,严格做到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发布医疗广告,不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将严格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只包含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这21家医院还提出,要反对以不正当手段揽取业务,反对诋毁竞争对手,反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坚持做到医疗广告不含以下表现形式: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率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自律公约》提出,将建立医疗广告发布自律机制,自觉接受工商、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反公约的行为及时举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