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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蒙医机构纳入医保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1.16
     本报讯 为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近日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要求,符合条件的蒙医、中医或蒙中医医疗机构要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内蒙古将适当提高蒙医药、中医药在定点机构的报销比例;有条件的定点药店要设立蒙药专柜。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院内部生产蒙药制剂,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均应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由于蒙医中医机构收费标准偏低,内蒙古将提高定向或定额补助标准。文件规定,在与现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相衔接、在编制核准的前提下,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预算要达到80%以上;蒙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蒙医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其他人员经费预算要达到80%以上。

    内蒙古还将制定和完善蒙医中医技术服务价格政策,对蒙医整骨、药浴及其他传统特色疗法和中医针灸、推拿等传统疗法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可根据蒙医中医医生的知名度和患者的接受程度,在价格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幅度内规定医生的具体收费标准,更好地体现蒙医中医技术劳务价值。

    (张云龙 勿日汗), 百拇医药(张云龙;勿日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