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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切莫滥用抗病毒药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69期
     不可否认,乙肝(病毒性乙型肝炎的简称)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以肝细胞肿胀、变性、坏死、纤维化为病理特征的一种传染病,抗病毒治疗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乙肝病毒感染引起的肝损伤并不是乙肝病毒直接造成的,而是抗原抗体反应造成的免疫损伤。一般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HBeAg或HBV-DNA阴性,无论肝功能正常与否,病毒复制并不活跃,血液中没有完整的乙肝病毒,也没有什么传染性,就没有必要采用抗病毒怡疗(如选用千扰素、拉米呋啶等)措施,否则,非但不能起到应有的治疗作用,而且可诱发病毒变异,从而加重病情。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方可采用抗病毒治疗措施呢?

    当HBeAg和域HBV-DNA阳性时,不管能否排除母体宫内感染,失代偿期肝硬化、重症肝炎等,无论肝功能正常与否,均可选用苦参素、双环醇等作用缓和的抗病毒药物;若肝功能异常,ALT达到正常值上限的2~10倍,最好是3~5倍,TBIL正常或轻度上升(不足正常值上限的2倍),又能排除母体宫内感染、失代偿期肝硬化、重症肝炎者,可考虑选用干扰素或拉米呋啶等强力抗病毒药物治疗。具体选药有二:(1)当HBV-DNA滴度较高时,可选用拉米呋啶,或先用拉米呋啶,后用干扰素。(2)当HBV-DNA滴度较低时,可选用干扰素。只用在这些情况下使用抗病毒药物,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当然,年龄,性别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治疗效果,一般说来,老年人、男性疗效较差。

    需要说明的是,干扰素的毒副作用较大,有的病人不得不中途而换药。服用拉米呋啶“上马容易下马难”,疗效好可终止治疗,出现严重毒副作用、甚至病毒变异反倒不能终止治疗,否则可致重型肝炎而危及生命,确实不能不三思而后行。, http://www.100md.com(伏新顺 青海省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