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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职责向区县以下基层延伸——台州市椒江区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镇(街道)工作职责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1.25
     本报浙江讯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区委下发了《椒江区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镇(街道)职能范围。

    近年来,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备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生在乡镇基层,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区县一级,乡镇政府现有职能中也未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此次椒江区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镇(街道)主要职能,旨在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向区县以下基层延伸,使镇(街道)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名正言顺”。

    改革后的椒江区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承担。该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协调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会同各村、社区收集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行为。

    下一阶段,椒江区将陆续出台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实施意见,全面整合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网络共建,多员合一,多网合一”的食品药品高效监管新局面。

    (林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