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388972
芜湖行政审批实行“两个集中”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1.27
     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药品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安徽省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审批“两个集中”。

    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即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中心办理。该局在不改变部门职能,不增设内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设立行政审批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并将一批素质高、能力强、态度好、分散在各审批科室的工作人员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中心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中心药监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度,首席代表由市局委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市局名义全权履行行政审批职权。

    (王少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