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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妇女都应接受筛查唐氏综合征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9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4期
     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近日发布新指南,推荐所有妊娠妇女,不论年龄是否大于35岁,都应在妊娠最初的3个月内接受唐氏综合征的筛查。(Obstet Gynecol 2007, 109:217)

    以前认为,高龄(35岁以上)妊娠妇女产下唐氏综合征患儿的几率较高,但现在有调查发现年龄差异有缩小趋势。

    最近有多个研究显示,颈部半透明厚度超声检查联合三联检测(triple test,检测血液中甲胎蛋白,游离雌三醇和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水平),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可达90%。

    该指南据此推荐,所有妇女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都应接受血液和颈部半透明厚度的无创联合筛查,如果出现阳性结果,那么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应接受羊膜穿刺术或绒毛膜绒毛取样等有创检查。同时,医师应对所有病例提供恰当的咨询服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