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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监管和发展的关系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03
     当前,要想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监管与发展作为辩证的统一体,监管是手段,发展是目的。只有以发展推动监管,监管才是实在的、有效的监管。笔者认为,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就要着重抓好以下三点:

    一、科学把握监管为发展服务的“着力点”。监管本身就是服务。“裁判员”、“药监卫士”是对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做出的准确定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发展服务,就要努力营造便捷的药品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守信的药品市场竞争环境、健康安全的药品市场消费环境,这是监管为发展服务的职责所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药械行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维护药械市场运行秩序的基本手段,为发展服务不是不作为、不监管、不查处。因此,我们要强化监管为发展服务的理念,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另一方面要尊重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与地位,加大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实现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指导为主的转变,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促进而不阻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规范而不放任市场主体无序发展。

    二、正确理解执法与服务的“平衡点”。执法与服务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所说的执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执法;我们所说的服务是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百姓安全用药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只有正确理解和认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才能把依法行政与服务市场主体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行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树立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应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并逐步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办事便利,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从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大力创新监管方式的“得分点”。经济的发展要求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执法方式是作风和素质的体现,执法方式关系到能否有效监管、有效服务。因此,要注重运用公开、说理、告诫、规范等具有时代特征的执法方法,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刚柔并济,做到以理服人,施法育人,使经营者心悦诚服,使我们的监管“有效得分”。

    总之,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为百姓饮食用药安全服务,为经营者服务。要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应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热情、周到地为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经营者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福建省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兴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