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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必都穿“内衣”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05
     近年来,随着药品外包装的日益精美,药品的内包装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其中一点就是铝塑板外又添了一件不透明的“内衣”——包装袋。生产厂家之所以有此举,多是从保证药品质量、提升产品形象等方面考虑的。但笔者作为直接面对顾客的零售一线从业者,认为此做法有几点欠考虑,现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是不利于消费者辨别药品质量。有些药品受运输、储存等条件影响,可能会出现色泽不均、裂片等问题。而不透明的包装袋则让消费者难以及时辨别药品外观质量,如果消费者回家后才发现药品存在问题,由此引发的退换货往往易引发纠纷。

    二是不利于经营企业养护。药品经营企业要对药品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养护,不透明的药品内包装无形中增加了养护人员的工作难度,如果养护人员由于药品内包装不透明而对一些质量问题无法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就势必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三是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相关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可不透明的药品包装使监管人员无法进行直观检查和表象鉴别,只能拆开包装进行查验,这将给涉药单位带来损失,有时会造成误解甚至对执法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给监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一些药品添置“内衣”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这非常有必要;但如果“内衣”的作用仅仅是为了提升“形象”,就大可不必了。笔者建议,药品监管部门不妨进一步完善药品内包装管理法规,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应尽量让药品“轻装”上阵。如果不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铝塑板包装的药品不应再套层“内衣”;确有需要添置“内衣”时,应考虑到为今后的检验提供方便,如尽量使用透明包装或应留有大小适当的透明“视窗”,以方便消费者、涉药单位和药品监管部门的现场不拆封查验。

    (葛志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