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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当过一次“法官”——陆医生手记之854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2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7期(总第1096期 2007.02.12)
     目前正是最容易发生煤气中毒的季节,这使我想起了20多年前曾经当过“法官”的一件事。

    李先生在单位值夜班睡觉,不小心因煤气中毒昏迷。由于及时送医院抢救,才化险为夷,几天后出院了。谁知出院才半个月,李先生因精神异常住进了精神卫生中心。他妻子说李先生从无精神病史,也无家族遗传史,这次精神异常纯属煤气中毒后遗症,要算工伤。而单位领导却认为,煤气中毒是三个礼拜前的事情了,再说神智清楚已有半个月,怎么会和煤气中毒扯得上关系?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只得上法庭。法官听后,一时也搞不清楚究竟是哪种说法正确。于是,大家来到我院寻求答案。院领导也高度重视这件事情,并委托我全权负责。

    经过调查,我得出了“一氧化碳中毒性神经病”的诊断。听我这么一宣布,李先生的单位就很不服气了:“为何在苏醒后没有出现精神症状,却隔了一段时间出现?”

    我解释道:“人体吸入煤气后,与血红蛋白结合,使其失去携氧功能,从而使人体缺氧发生昏迷。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当脑细胞缺氧后,就会发生脑部血管壁细胞变性,使血管痉挛后扩张,渗透性增加。之后又引起闭塞性动脉炎,导致血液循环障碍,组织缺氧。严重时,可发生脑水肿,形成血栓、点状出血甚至坏死。从血管病理性变化发展到脑组织病理性变化是有一定的时间过程,这也是为什么李先生在清醒半个月后才出现神经精神症状的原因。”

    听我这位临时“法官”一说,大家的争论也就逐渐平息下来。

    另外,我还想提醒大家,煤气中毒后的急救是十分必要的。一旦有人煤气中毒,应立即打开门窗,转移病人,解开病人领口钮扣,做人工呼吸,并拨120急救。, http://www.100md.com(陈斌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