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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行为 保障健康消费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13
     自制鲜果汁一般在城市家庭中较为常见,可是一旦进入生产销售环节,监管部门必须对其生产环境、质量等进行监管。

    有关部门一直都非常关注饮料食品行业的安全问题,而且还出台了不少相关法律、法规。像《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果汁饮料中的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糖精钠等添加剂都有着严格的使用规定,像糖精钠应≤0.15g/kg,六种着色剂的使用标准根据食品的不同控制在0.05g/kg至1.67g/kg等。

    因此,监管部门要落实国家的政策、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确保百姓的食品安全。

    首先,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规范餐饮单位自制果汁饮料的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格规范自制饮料的经营行为。

    其次要加快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几十部,如《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数量较多,但因分散立法且条款也相应分散,所以调整的范围较窄,例如食品安全核心保障的《食品卫生法》就未能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了执法空隙和隐患。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与食品、饮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统筹协调好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确保食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要加大媒体信息披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意识。由于食品生产涉及的环节和部门众多,仅靠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往往力不从心。所以媒体应该担当起信息传播的责任,充分发挥信息传播的优势,加快普及公众健康知识,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尽量选择正规经营单位和有正规标识的商品,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安全消费。

    总的来说,果汁本身并无害,消费者大可不必谈“果汁”而“色变”。作为一般性餐饮经营企业,应当站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角度,自觉地规范其经营行为,树立食品、餐饮行业的威信。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在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在监管力度上下工夫,从而规范餐饮单位自制果汁等饮料行业的发展。同时,消费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改变饮食消费习惯,并增强健康消费意识,早日成为一个成熟的消费者。

    《长江商报》记者 黄蓓蕾 本报通讯员 何春辉, 百拇医药(黄蓓蕾;何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