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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滞后是食品安全的大敌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13
     当多数人还在焦虑国内餐桌安全问题的时候,一个面积并不太大的海岛县——东山县已经开始享受高品质水产品享誉国际市场之后带来的巨大“经济蛋糕”了。笔者认为,其原因则在于当地政府对于水产品的国际化卫生标准的认同和不折不扣的落实,国际水产品卫生标准的细化、稳定化、制度化对于该县水产品的产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了标准,而且当地政府能够将国际化的标准内化到生产环节,“注重海产源头控制、规范食品认证”,一个水产品安全的“天网”也就顺理成章形成了。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在制定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它对产地环境、具体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规范、药品、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限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可以说,只要按标准生产,就能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然而在与国际食品卫生标准“接轨”的道路上,我国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仍然不够完善,有很多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正在制定过程中。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近日就曾表示,到2005年底,我国食品标准主要指标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为55%。

    其次,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滞后,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多宝鱼事件”发生后,上海市食品安全部门对药品的残留状况进行了公布,但是具体处理过程中使用上海的卫生检测标准还是使用农业部原有的卫生检测标准,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的界定。

    此外,尽管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众多标准食品相关标准,但这些标准一直存在着“执行难”问题,一些标准分散交叉于各个职能部门,协调起来较为繁琐。

    由此,笔者建议,在充分考虑到现有生产技术水平,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前提下,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及时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一些新的标准。这些标准应该将生产经验和科研结果结合,并充分体现规范化、条理化的特点,再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审核,最终由权威部门发布实施,体现其权威性。

    为保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还应该做好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并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消费者、企业及国家监管部门共同推动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

    (耿银平), 百拇医药